請仔細閱讀本文,因本文所述均為有關閣下權利及義務的重要資料,及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有限責任條款。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則以英文版本作準。
本合約包括閣下向我們購買攝影、影音、家居娛樂用電子及╱或相關或周邊產品或相關服務時實行的條款。閣下確認已閱讀並完全知悉及同意該等條款的內容,並在落實訂單購買產品╱服務時,表示同意及接受此等條款的約束。
Thinking Group可能不時修訂此等條款。因閣下受到該條款的約束,所以閣下應不時查閱此等條款。
1. 銷售及購買:
| Thinking Group 及客戶須遵守本合約,以作產品╱服務銷售及購買。 |
2. 訂購╱合約的構成:
所有產品╱服務訂購均須在Thinking Group接納後方為作實。該等訂購接納與否均由Thinking Group自行決定。 | |
當Thinking Group將其接納有關訂購的通知發送給客戶時,本條款則會構成合約。訂購一經Thinking Group確定接納,將不能取消。 | |
Thinking Group只會接納由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提出及送貨至香港境內的訂購要求。 |
3. 價格及付款:
產品╱服務價格及送貨費用(如有)應為客戶訂購當日於本網站刊出的價格表所列明的價格。 | |
本公司接受 轉數快及PayPal,信用卡,Apple Pay,Google Pay,PayMe,八達通付款,所有訂單將會以港幣結算。
| |
除另有明確註明外, 所有產品售價均以港元為報價貨幣。 | |
以信用卡付款之交易,所有因外匯匯率波動所致之差價,及/或發卡銀行所收取之任何其他費用(不論原因為何)均由客戶承擔。 |
4. 送貨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Thinking Group會盡力為客戶安排將產品送往客戶於訂購表格內指定的送貨地點(只限香港境內指定地區),惟Thinking Group會就每張訂單向客戶收取送貨費用。送貨指定地區及現時的送貨費用已於本網站"送貨服務"部份刊出。Thinking Group保留隨時修訂任何服務條款(包括但不限於送貨指定地區及送貨費用)的權利,且不作事先通知。在任何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更改送貨方式),在客戶 確認訂單後,所有送貨費用均不獲轉讓、退款或轉換為金錢或產品。 | |
為保障客戶利益及保存完整送貨紀錄,Thinking Group職員會在交貨時要求收貨人或其已授權之收貨代表出示: | |
Thinking Group所提供的所有送貨日期只為預定而尚未作實,此日期的提供並不構成合約的一部份。不論在任何情況下,Thinking Group均不會負責因遲延送貨或未能送貨而造成的成本上漲、利潤或商譽損失或其他任何特殊的、偶爾的、直 接或間接發生的、或後果性的損失。 | |
若在產品已有足夠貨量供客戶提取,而客戶未有在收到貨品抵逹指定取貨地點通知後之90天內接收該產品或其任何部份、或客戶未能提供送貨時所需的適當指示、文件、使用許可、同意或授權,Thinking Group將取消該訂單及沒收全數已付金額而不作預先通知。 |
5. 退貨及退款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 除非客戶在送貨後7天內以電話、傳真或電郵通知Thinking Group另有指示,並Thinking Group在客戶發出通知後7天內已書面回覆收妥通知,否則會視客戶已接受該產品為操作正常及符合合約所訂。 |
6. 所有權、損失風險及損壞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 不論收件人是否客戶本人,產品的所有權、損失風險及損壞會在產品送達至客戶於訂購表填寫的地址並由接件人接收時,一併轉由客戶承擔。惟任何軟件產品的所有權均屬於有關特許人擁有。 |
7. 電話支援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非由Thinking Group許可使用或生產的軟件或硬件產品均不設電話支援服務。若客戶需要有關支援 ,應個別聯絡該等軟件或硬件產品的有關生產商或特許人。 | |
有關電話熱線服務的詳情可詳列於有關支援服務的網頁內。 |
8. 有限保用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在送貨日起計一年或另有註明的期限內("保用期"),Thinking Group保證產品之物料及工藝質素沒有缺陷,及符合產品的個別生產規格要求。惟本有限保用不適用 |
9. 責任限制:
| 不論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無須就因履行或未有履行合約或因根據此等條款提供、履行或使用任何銷售的貨品或提供的服務而造成任何間接的、特殊的或後果性的賠償,向另一方面負責(無論該等賠償是否因違約、違反保證 、疏忽所致)。除任何一方因其本身疏忽所致的傷亡而須負上的責任(該等責任不會獲任何條款所限制),任何一方均無須 負責任何間接或懲罰性賠償或第三者向另一方提出的申索(若合約中另有指明則除外)。 |
10. 重要部份:
| 產品不能用作生命維持系統的重要部份,或用於可合理預測到執行失敗而導致使用者或他人受傷的情况。 |
11. 更改:
| Thinking Group可能會隨時更新、修訂或中止提供產品及╱或其周邊產品或相關服務,及╱或本網站列為尚有供應的產品╱服務之價格。因此,客戶同意,於裝運的產品╱提供的服務與宣傳品(廣告、產品目錄、資料單張)上形容的產品可能有所更改。所有訂單均按照此等條款而獲接納,而此等條款會代替於Thinking Group網站或其他地方刊登的其他條款,及推翻任何由客戶提出或於交易過程中提供的其他條款。 |
12. 轉售:
| 客戶同意及保證購買產品╱服務的目的只作客戶私人用途,而非作商業轉售。若客戶違反或Thinking Group有理由懷疑客戶違反此等保證,Thinking Group有權拒絕客戶的訂購要求。客戶不得從產品拆除零件以作轉售。 |
13. 不可抗力:
| 任何因天災、火災、水災、意外、暴亂、戰爭、政府干預、禁運、罷工、勞工問題、儀器故障、或其他超出Thinking Group控制範圍的原因導致或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義務,Thinking Group均不會負責。產品及零件供應量視乎存貨量而定,如貨量不足時,Thinking Group可自行分配銷售額/送貨量/維修/換機安排。 |
14. 豁免╱失效:
| Thinking Group未有強烈要求嚴格執行此等條款,並不應視Thinking Group放棄其權利及補償要求。若法庭裁定合約中任何一項為不能强制執行,其他條款仍會維持有效。 |
15. 適用法律:
| 本合約乃根據香港法例作詮釋。若有任何爭議,則以香港(即收到及╱或呈交客戶訂購要求的地點)法院為非專屬司法權管轄,並以本合約之英文版本為準。 |
16. 標題:
| 每節的標題只為便於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條款或合約的一部份,亦不應造成任何解釋或推斷。 |
17. 整體合同:
| 此等條款不可更改、補充、或附加其他聲稱已獲雙方同意的文件以作修改。任何意圖補充或修改本文件或呈交任何根據附加或更改條款而作出的訂購要求均為無效。 |